许昌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律师志愿服务团成立15
发表时间:2023-01-18 08:54 许昌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律师志愿服务团成立 1月13日,许昌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律师志愿服务团揭牌仪式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举行。许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波,许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晓红,许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张道明出席。会议由张道明主持。会上,张道明宣读了《关于成立许昌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律师志愿服务团的通知》。陈波、李晓红共同为许昌市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律师志愿服务团揭牌。出席领导为志愿律师颁发聘书。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律师志愿服务团代表寇伟刚作表态发言。 许昌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晓红指出,成立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律师志愿服务团,是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搭建的服务退役军人的重要平台和创新举措。要不断推动退役军人志愿律师服务向组织化、规范化发展,助力全市志愿服务团工作高质量发展,谱写许昌法律服务新篇章。 许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波对市司法局和律师志愿团成员积极参与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维护表示诚挚敬意和衷心感谢。陈波指出,退役军人为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是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依法解决退役军人合理诉求的有力举措。 陈波强调,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律师志愿服务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要找准定位方向,不断强化措施,高标准起步,高质量推进,推动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健康发展。一是要坚持原则。在开展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合理救助,切实解决退役军人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要健全机制。要不断健全法律援助律师志愿服务团工作机制,着力从加强规范运作和完善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在维权范围和维权方法上,把法律援助与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让退役军人享受到便捷、精准的法律服务。三是要通力合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与司法局、志愿律师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信息共享及工作会商机制等,合力推动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取得实效。 就落实会议要求,许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成员、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张道明强调,律师志愿团成员要始终秉承“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和“老兵服务老兵”的战友情怀,发挥好身份优势、资源优势、专业优势,开展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好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