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讲堂|委托人死亡致委托合同终止
清算前受托人仍应继续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五条:因委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中国普法微博)